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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林业局“三不一禁止”确保农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008-05-15 10:28:23.0
为确保农药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林业局与辖区内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部门和农业种植单位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单位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在农业上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如违反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