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告  
  网站地图 
政府公告
中共丰台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申报北京市2007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2007-04-28 08:53:09.0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室及直属工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群团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07〕30号)的要求,我区将开展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对象、类别
  资助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技能及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等各类骨干人才。曾获得资助,但尚未完成资助项目的人员,此次不参加申报。
  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分A、B、C、D、E、F、G七个类别进行资助。其中,A、B、C、D、E、G类为个人培养项目的资助,F类为集体项目资助。
  A类:用于资助赴国外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或做高级访问学者(不含学历、学位教育),以及到有关国际组织或著名跨国公司挂职等。资助额最高为所需费用60%,最多不超过10万元。申报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申报材料中应附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证书、双方签署的协议或邀请函复印件。
  B类:用于资助赴国内有关机构进行研修、开展合作研究,以及到有关组织或著名企业挂职等。资助额最高为所需费用的70%,最多不超过3万元。申报材料中应附双方签署的研修或合作等协议复印件。
  C类:用于资助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资助额不超过3万元。申报国际会议的(指参加世界或地区性的专业会议并在会上宣读论文),须在申报材料中附会议宣读论文邀请证明复印件。
  D类:用于资助具有较高素质的青年人才承担研究项目,支持申请人瞄准学科前沿和发展方向主持或启动开创性工作。资助额度最高为10万元。申请人员应为所报项目的主持人或排名前三位者,每个项目限报一人。
  E类:用于资助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支持申请人就专业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总结。资助额不超过2万。申报材料中须附出版协议复印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
F类:用于支持申请单位组织开展人才工作项目、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快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国际化人才的重点培养工作,完善优秀人才培养机制和工作体系。资助额度为10~50万元,项目完成周期为一至三年。
  G类:用于资助青年技能人才参加技能学习(培训、研修)或技能竞赛,支持申请人钻研、提高实践技能;支持高级技能人才组建工作室、项目组、攻关组等,系统地培养青年人才,继承和发展传统技法与技巧。资助额不超过3万。申报材料中须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类个人资助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资助。申请A、B、C、E类资助,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申请D类资助,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领域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公共管理领域的申请人应是在专业性较强岗位上工作,并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级别;技能领域申请人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其中超过45岁的申请人,应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上报材料
  1、申报个人项目资助需提交的材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可复印),“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
  2、有申报集体项目资助意向的单位,请与区委组织部沟通,经研究确定后,再报送相关材料。
  3、2006年已获个人项目资助的单位,对正在进行的受资助项目,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4、有关文件、表格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从“北京党建”网站(www.bjdj.gov.cn)下载。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把人才培养资助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措施来抓,广泛宣传,大力发现挖掘潜质好、素质高的中青年人才,明确培养方向,积极争取资助。
  2、各单位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与区委组织部加强沟通联系,提高资助项目的针对性。确定具体人员时,要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方向。
  3、科技园区工委负责做好驻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的申报工作,区科委负责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没有推荐单位的优秀人才,需要申请资助的,可直接与区委组织部联系。
  4、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A4纸打印)于5月16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419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赵 军  83656074

中共丰台区委组织部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