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丰台区人民政府2008年将继续加大投入,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力量办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实事,为群众谋实利。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8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
一、推进长辛店、南苑西、北京开关厂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实现开工总面积3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2万平方米廉租房。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危改办 项目负责人:刘文洪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建委
二、为老旧小区1621栋楼共107807户补建和更新邮政信报箱,基本解决我区居民的通邮问题。 完成时限:9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建委 项目负责人:刘文洪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
三、为20户农村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 完成时限: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万文艺 协办单位:各乡(镇)
四、实施农村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制度,提高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标准;对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实行并轨,标准为1万元/年、人。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万文艺 协办单位:各乡(镇)
五、加大社会化养老工作推进力度,在全区45%的街道、乡(镇)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增设1000张床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万文艺 协办单位:各街道、乡(镇)
六、为1500个家庭培养保健员,为高龄患病老年人家庭安装紧急医疗救助呼叫器,提高群众居家保健及急救能力。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万文艺、张杨 协办单位:各街道、乡(镇)
七、为独生子女夭亡或意外伤残的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办理养老保险。 完成时限:3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计生委 项目负责人:张林平 协办单位:各街道、乡(镇)
八、充分就业社区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对象80%以上实现就业;充分就业村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80%以上实现转移就业;巩固和完善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机制,“零就业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王凤华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将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城镇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建立并实施城乡无社会养老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王凤华 协办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各街道、乡(镇)
十、为548户老旧平房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危电线路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项目负责人:沈瑞平 协办单位:长辛店街道、东铁匠营街道
十一、完成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社区菜市场的改造,其中新建、改造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市场10家。 完成时限:6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 项目负责人:黄东有、李异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十二、开展病媒生物监测240次,创建7条食品卫生放心街,提高人民健康生活水平。 完成时限: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张杨 协办单位:区08环境办
十三、进一步完善区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健全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全年完成2500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样本的抽查检测。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项目负责人:李异 协办单位:区质监分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分局、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四、完成400件药品的抽验,深化“创建药品放心区”工作,开展放心街乡、社区活动。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药监分局 项目负责人:韩越
十五、完成新型农民引导性培训1200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 项目负责人:陈鹏 协办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区科委、区妇联
十六、完成永定河以东边角地带1.7万农民饮用水水质改善工程。 完成时限: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项目负责人:庞金生 协办单位:相关乡(镇)
十七、完成26个老旧小区整治。 完成时限:6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王建斌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十八、对30条便民路进行大修改造。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王建斌 协办单位:区交通支队、区园林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大队、相关街道、乡(镇)
十九、为20条历史遗留的未安装路灯的市政道路安装路灯。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王建斌 协办单位:区园林局、区交通支队
二十、完成28处非正规垃圾场的治理工作。 完成时限:6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王建斌 协办单位:长辛店镇、王佐镇
二十一、新建达标以上公厕20座,在主要大街设立849个公共厕所向导标志;在河西两镇5个行政村改造无害化户厕6000户。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区爱卫会 项目负责人:王建斌、常建国 协办单位:区环卫中心、区农委、相关街道、乡(镇)
二十二、为主要大街、奥运场馆周边配置果皮箱、自行车停放架等城市公共设施,为整治后的老旧小区配置垃圾桶,方便百姓生活。 完成时限:6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王建斌 协办单位:区环卫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三、对1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设施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10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王建斌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
二十四、对36栋老旧小区楼房公共部位共计13400平方米的高层钢窗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6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管中心 项目负责人:邓永权
二十五、建立、完善丰台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年建设300个社区回收站点,配置20辆专业物流配送车辆,完成1家分拣中心的改造工作。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项目负责人:黄东有 协办单位:区市政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大队、区民政局、区08环境办、区环保局、区交通支队、各街道、乡(镇)
二十六、完成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面积3515亩,山区爆破造林1000亩。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项目负责人:高胜印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王佐镇、长辛店镇
二十七、继续实施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全年建设3处郊野公园;创建首都绿色村庄1个、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20个。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绿办 项目负责人:申燕民 协办单位:区园林局、区林业局、各街道、乡(镇)
二十八、完成城市绿化459亩;将10处封闭式绿地改造成开放式绿地,新增和改造万米以上公园绿地4处;绿地内增加铺装2.3万平方米,增设870套便民座椅及其它附属设施。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项目负责人:申燕民 协办单位:区市政管委、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九、完成40个无障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并为500个重残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残联 项目负责人:金宇、冯建保 协办单位:区建委、各街道、乡(镇)
三十、进一步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免收杂费,另外对本市农村户籍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及随班就读学生免收教科书费;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及随班就读学生发放助学补助,对住宿生免收住宿费,发放伙食补助。 完成时限: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项目负责人:王佩琦
三十一、对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有本市户籍的特困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并发放助学金。为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上校方责任保险,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校稳定、和谐发展。 完成时限: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项目负责人:王佩琦
三十二、创建1个科普教育基地、2个科普型社区;创建2个市级创新型科普型社区(村);继续开办“科普讲堂”栏目共计20期。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科委 项目负责人:冯晓光 协办单位:区广电中心、相关街道、乡(镇)
三十三、利用西罗园街道西罗园二区26号楼、右安门街道玉林东里15号楼、新村街道鸿业兴园7号楼3处人防工程,建设3个社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防局 项目负责人:崔爱国 协办单位:西罗园街道、右安门街道、新村街道
三十四、进一步简化就诊流程,在卢沟桥、方庄、蒲黄榆、大红门、右外、丰台等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使用社区健康医疗信息系统。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张杨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三十五、完成全区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改造,为居民提供方便、洁净的服务环境。 完成时限:6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张杨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三十六、在全区122个社区服务站进行标准化建设,达到“五个统一”。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万文艺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十七、以“五进”工作为重点做好广告监管;在30家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建立“12315-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项目负责人:李异 协办单位:区卫生局、区药监分局
三十八、在花乡樊家村、卢沟桥乡郭庄公园、太平桥街道精图社区、大红门街道建设4个群众文化活动广场。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委、区体育局 项目责任人:王艳秋、李靖生 协办单位:花乡、卢沟桥乡、太平桥街道、大红门街道
三十九、更新2003年配建的102套全民健身工程器材。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项目负责人:李靖生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四十、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100场内容丰富多彩的群众文艺展演活动;推动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数字电影放映2500场。 完成时限:12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委 项目负责人:王艳秋 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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