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告  
 
政府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08-04-28 18:30:35.0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室及直属工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群团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调动人才贡献丰台的积极性,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办法》,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和“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工作在丰台区内,且为丰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公务员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评选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10名。
评选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职工作中勇于改革创新,工作实绩或科研成果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1、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全市领先水平,在本系统中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2、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技术应用和推广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或自主开发新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管理科学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从事社会工作,对丰台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各类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以上奖励。在发展现代农业、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科研成果,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在医疗卫生方面,医德高尚,业务技术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或在医学研究方面,科研成果或论著在市以上范围推广、应用。在文化、体育及其它专业方面,造诣较深,成绩卓著,为本区的文化体育事业做出较大贡献,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
(二)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条件
  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评。
1、工作实绩突出,在发明创造、科技推广、工农业生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工作中做出了较大贡献,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2、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高效完成管理任务,使企业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人员。
3、有较高职业技能,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中做出较大贡献。
4、为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带动农民致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获得国家、市、区级奖项,在全区同行业青年中业务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2006年被评为“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届评选,被评为“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者,原则上不再参加该奖项的评选,可参加“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奖项评选。
三、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一)发布信息。通过区政府、区委组织部网站、区有线电视台、《丰台报》等途径向社会发布评选公告,各街道、乡镇要同时将公告发至有关驻区单位和“两新”组织,确保提高社会知晓度。
(二)推荐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个人署名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
1、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负责本系统提名人选的汇总和材料核实工作,经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和排名,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两新”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才,可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在街道、乡镇(驻丰台科技园区企业可通过园区管委会),或通过区工商联、私个协和人才中介组织进行推荐。
3、曾获得“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的人员,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推荐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候选人,填写主要推荐理由,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人才,也可由个人提出参选申请,填写主要自荐理由,报丰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和公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部上报推荐人选,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区政府、区委组织部网站、《丰台报》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表彰奖励。
于10月1日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分别授予“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人需填报《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登记表》或《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登记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本)。同时报送代表性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不超过3部、篇),学历证书、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意见复印件,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关证明(加盖推荐单位印章)等1份。
2、有关单位需认真填写“对候选人主要业绩和贡献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应对候选人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和抽象,突出候选人的主要业绩特征或社会影响力,字数在200字左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候选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做好发动和宣传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有序开展。要将评选活动与人才培养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2、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开展推荐工作,要特别注意发现和推荐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为丰台区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两新”组织中的优秀人才。
3、有关文件及表格可在下列网站下载。
丰台区政府政务网站 http://www.bjft.gov.cn
丰台区委组织部网站 http://zzb.bjft.gov.cn
评选工作办公室:中共丰台区委组织部415房间
通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100071
联系人:富汉生      联系电话:83656074(传真)
电子邮箱:futiger2008@sohu.com
附:1.《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登记表》
2.《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登记表》
3.《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推荐一览表》(表样)
4.《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一览表》(表样)

丰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丰台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ex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