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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制
长辛店街道司法所自身建设坚持“145”形象工程
2006-08-11 13:51:44.0
长辛店街道司法所以自身建设为突破点,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主要体现在队伍建设方面坚持“145”形象工程。即“达到一个目标、执行四项制度、开展五大活动”。
一是以提高人员整体素质为目标;二是执行四项制度,即制定学习计划和内容,每周五上午定为法定学习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形成学习制度;分别建立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本笔记,全年要超过三万字的要求,形成记录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思想通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民主,促进团结,努力将司法所建设成有凝聚力、战斗力、奋发有为的集体,形成汇报制度;年终把学习认真、效果好、进步快以及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出成绩的司法助理员推荐到上级进行表彰。对不爱学习、不善创新、工作平庸的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和集体帮助,促其改正,跟上形势,并与年终公务员考核挂钩进行奖惩,形成奖惩制度;三是开展五大活动:长辛店街道司法所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作风自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每季度向街道领导及相关科室征求一次意见、每半年向社区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和每年对群众进行一次承诺。
建所以来,长辛店街道司法所共开展了5次作风自查活动,接受意见反馈2起,对群众进行了包括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服务承诺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