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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制
南苑街道司法所四项措施推进矫正、帮教对象再就业工作
2006-12-01 09:23:15.0
针对南苑街道地区矫正、帮教对象“低文化、低就业率、低生活水平”这“三低”的特点,街道司法所将推进矫正、帮教对象就业作为矫正、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确立了六项措施推进矫正、帮教对象就业。
(1)按社区建立未就业人员信息总库,将他们的基本情况,技能和就业意向统计在册,并进行动态管理,将新失业和重新就业人员进行统计。(2)保证就业信息渠道的快速畅通。社区建立相应的未就业人员信息分库,通过互联网和司法所进行信息交流。司法所将就业信息及时传递给社区,社区将矫正和帮教对象的就业意向传递给司法所。通过和街道社保所建立横向联系、寻求就业基地等途径,第一时间向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3)定期开展对未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拓宽就业渠道。(4)加强双向沟通。强化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减少用人单位对矫正和帮教对象的偏见和歧视,鼓励用人单位给他们提供就业机会。注重反馈,随时掌握矫正、帮教对象的工作情况;加强与矫正和帮教对象的沟通,引导他们抛弃走歪门邪道或靠国家低保混日子的错误想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他们对自身的正面肯定,积极主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