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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制
新村街道司法所联合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举办“普法班车人民调解巡回示范”活动
2006-12-05 09:07:43.0   
  12月3日,为配合“12.4”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的开展,新村街道司法所联合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了“普法班车民调巡回示范”活动。通过集中组织优势民调力量、精选题材、精编程序进行民调示范,在一定区域内定期巡回,扩大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人民调解巡回示范”是选取社区、农村带有普遍意义的法律纠纷,用真实居民具名或隐名的形式组织民调程序。把其中成功调解、形成协议的案件通过加工整理,使具有典型意义的民调案件在辖区各社区农村巡回示范。由居民本人作为人民调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出席民调示范程序;律师或民调员模拟诉讼代理人代表申请人、被申请人出席。按照人民调解程序进行调查和调解,由有经验律师或民调员主持,邀请居民参与、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群众及民调干部、民调员旁听调解过程。
  “人民调解巡回示范”活动主要呈现出三大优势:一是突破现有纠纷受理范围,扩大民调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范围。变被动接受申请为主动把纠纷纳入民调程序,积极引导居民选择民调形式解决纠纷。具有类似纠纷的居民可以通过律师辨法、明理,解说实体法律和诉讼程序,提高法律意识、化解矛盾。二是实现角色互换,引导群众亲身参与讨论,增强换位意识。由群众担任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员各种不同身份,切身体会相对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各自不同的思维角度。提倡群众参与讨论、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案。同时,人民调解员的积极参与,使民调员在观摩、参与示范活动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水平和处理实际法律纠纷的经验。三是打破陈规,注重普法收效,提高民调的法律专业性。与单纯咨询讲座不同,民调示范与模拟法庭相似,真人真事,现场调解,趣味性更强。同时,整个过程能够提高民调的法律专业性,让群众对人民调解程序、作用和功能具有感性认识,扩大民调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