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广大来京建设者对北京奥运的认知度、参与度,激励广大来京建设者融入首都,建设丰台,奉献奥运,由中共丰台区委宣传部、丰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丰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丰台区文化委员会、丰台区广播电视中心、丰台区新闻中心、丰台区政府网站协办,联合开展“丰台区2007年来京建设者十大文明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丰台区各机关、驻区部队、学校、工地、医院、市场等企事业单位及居住于社区(村)内的来京建设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在丰台区居住、工作半年以上的来京建设者。 (二)在丰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具有以下情形的: 1、积极参加治安巡逻、绿化植树、助残扶困、捐款捐物、清理小广告、清理垃圾、美化环境、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者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模范遵守来京建设者奥运文明公约,讲安全,讲秩序,讲卫生,讲整洁,讲文明。 3、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开展邻里守望,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敬老爱幼,助人为乐,与邻里关系和睦融洽,支持居、村委会工作。 5、钻研业务,创新发明,科技攻关有成绩,参加劳动技能比赛取得成绩,有经营、企业管理专长。 6、学习成绩优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引领带动周边人讲文明、讲秩序、讲安全。 7、工作在建筑、环卫、装饰、家政、商贸第一线,不怕苦累脏险,甘于奉献岗位,在所属单位或市场荣获先进荣誉称号。 8、诚信经营,积极纳税,商品信得过,售后服务质量好,遵纪守法劳动致富。 9、有其它突出先进事迹的。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阶段 1、采用组织推荐、市民联名推荐与来京建设者自我推荐三种方式推荐候选人。组织推荐要求区属21个街道、乡镇,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园林局、区卫生局、区教委、区建委、区环卫中心、科技园区、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区私个协,按评选条件至少推荐1名来京建设者“十大文明之星”候选人。其它委办局、行业协会、民间团体、企事业单位自愿推荐。市民联名推荐要求联名人必须在10人以上。自我推荐指来京建设者认为自己符合评选条件并自愿参加“十大文明之星”评选活动。 组织推荐请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报。 联名推荐和自我推荐请从丰台区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推荐表或联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索取推荐表(联系电话:83656011,83656013。传真:83656013),于2007年5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推荐、联名推荐和自我推荐均需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ftwmzx2007@126.com。 (二)确定候选人阶段 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从所有推荐材料中初步筛选出40名候选人,6月15日前提交组委会讨论。6月30日前组委会确定20名正式候选对象,在丰台有线电视播放候选名单和事迹简介,在《新丰台报》和丰台区政府网站同时刊发候选名单、事迹简介和选票,由全区各单位和社会公众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参评。网站票数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统计,通过《新丰台报》投票的,以单位统一报送,或邮寄信件至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信地址:丰台区丰台镇文体路2号区流管办,邮编:100071,信件投递邮戳时间截止为2007年7月10日)。 (三)评选揭晓及奖励表彰阶段 2007年8月1日前,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得票数,研究确定“丰台区来京建设者十大文明之星”。8月上旬,隆重举行“丰台区来京建设者十大文明之星评选揭晓暨颁奖晚会”,对“文明之星”予以表彰奖励。 四、评选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 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领导和2006年丰台区“首都劳动模范”组成“丰台区来京建设者十大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此次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地址:丰台镇文体路2号区政府大院3号楼104房间,办公电话:83656013,83656011,联系人:丁玉洁、邹国松
中共丰台区委宣传部 丰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丰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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