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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文件
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拟办环保实事的通知
2007-08-23 16:26:15.0   

丰政发〔2007〕18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7年拟办的环保实事已经第16 次区长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望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遵照执行。
  一、协调完成控制大气污染第十三阶段工作,确保我区的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目标增长值与全市同步。
  二、完成车行道路机扫面积720万平方米、机扫率达到95%,车行道路冲刷面积379万平方米,冲刷率达到50%。
  三、完成绿化面积80公顷,其中新增绿化面积30公顷,改造绿化面积50公顷,绿荫工程植树1.5万株,种草30万平方米。
  四、加快荒山造林步伐,进一步改善河西的生态环境,完成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4150亩,荒山爆破造林1000亩。
  五、完善水衙沟治理二期工程(四环路至万丰路),使之成为生态景观河。
  六、完成马草河与旱河连通工程,改善河道水环境。
  七、完成5个“安静小区”、5所“绿色学校”和20个“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八、为全区8家二级以上医院安装医疗污水在线监控系统,确保水环境安全。
  九、完成五环路外2处非正规垃圾场的综合治理。
  十、建设10 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

丰台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