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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刘治国、李彤燕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8-02-26 11:47:15.0   

丰政干发〔2007〕34号

区人民政府方庄地区办事处:
  区人民政府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区长办公会议决定:
  任命刘治国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政府方庄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彤燕同志的丰台区人民政府方庄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