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台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丰台调查队
北京市丰台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2008年4月30日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101528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1〕面积〔2〕128.93 平方米。93.88%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88612户,占87.28%;拥有2处住宅的6147户,占6.06%;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551户,占0.54%。
住宅类型主要为平房。其中,居住平房的79647户,占78.45%;居住楼房的21713户,占21.39%;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168户,占0.16%。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43696户,占43.04 %;砖混结构的41479户,占40.8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 16062户,占15.82%;竹草土坯结构的47户,占0.05%;其他结构的244户,占0.24%。
表 住房面积与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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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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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均拥有住房面积(平方米) |
12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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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拥有住房数量分的住户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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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1处住宅 |
8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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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2处住宅 |
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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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3处以上住宅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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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宅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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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房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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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 |
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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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 |
7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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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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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房结构分的住户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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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 |
1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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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
4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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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 |
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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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草土坯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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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24 |
二、饮用水
有120 个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3〕,占0.12 %。使用管道水的住户100950户,占99.43%。90067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88.71 %;10828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10.67%。
三、炊事能源
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4〕主要为煤气、天然气。其中,主要使用煤的26295户,占25.90 %;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 74888户,占73.76%;主要使用电的278户,占0.27 %。
四、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21333户,占21.01%;使用旱厕的 24671户,占24.30 %; 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55524 户,占 54.69%。
五、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107 台、固定电话 60部、手机 140部、电脑29台、摩托车8辆、生活用汽车15 辆。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住宅面积:指住户所拥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积。
3.获取饮用水困难:主要指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天以上,或单次取水时间超过半小时。也包括村干部或农户反映的水质混浊、水质超标等现象。
4.炊事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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