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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丰台区召开“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2006-05-24 09:52:14.0   
 去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为落实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4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市《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对全市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丰台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近期,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丰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到2008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平安丰台”建设工作。5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千人大会,对开展平安丰台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市委政法委秘书长、首都综治办副主任李万钧,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阎满成,区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陈继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闫小彦,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苏维,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逸铮,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吕跃进,区人大副主任刘树玉,区政协副主席周大春等区领导,区综治委委员,区委和区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室负责人,街道、乡镇党政一把手、主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各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各行政村党总支书记、村长,驻区中央、市属单位主管领导,驻区团以上军事单位主管领导等共一千余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李明圣主持。
 会上,闫小彦同志作了丰台区平安建设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深入开展“平安丰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全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作了动员部署;杨逸铮同志宣读了《中共丰台区委 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对获得“平安街道(乡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商(市)场”、“平安旅游景区” 称号的单位进行了授牌;对2005年农村治安巡防队“卫士杯”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右安门街道工委书记李春滨、丰台公安分局副局长贾福清分别代表街道、乡镇和职能部门对在全区开展平安建设进行表态发言;李万钧同志代表首都综治办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对丰台区综治工作近几年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我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我区在平安建设中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阎满成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开展“平安丰台”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抓好“平安丰台”建设,思想认识要到位。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拓展范围、提高层次、明确载体、增强实效的新举措。当前,丰台区正处于现代化新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平安丰台”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平安丰台”建设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丰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作为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高水平完成奥运安保工作任务的保障工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 “平安丰台”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抓好“平安丰台”建设,工作重点要突出。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是平安建设的关键所在。要正确处理群众利益关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发生;健全矛盾排查调处网络,认真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广怀柔经验。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抓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治安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整治。继续大力度推进环境建设和拆除违法建设的工作,加快“城中村”整治,严格出租房屋管理,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抓好“平安丰台”建设,防控体系要健全。健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平安丰台”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区域的全天候整体控制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网络,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四张网”建设,全面提高打防控整体合力。要加强群防群治工作,进一步整合基层力量,不断壮大专职治安巡逻队、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要大力推进技防建设,不断扩大技防覆盖面。要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各街乡镇要对新建小区全部落实封闭式管理,老旧小区有条件的也要进行封闭建设。
 四、抓好“平安丰台”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要强化。基层安则社会安,基层稳则全局稳。要切实加强街道、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和在平安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治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努力构筑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要突出抓好平安社区(村)、平安校园等基层创建活动,推动“平安丰台”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全面落实。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平安丰台”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五、抓好“平安丰台”建设,领导力度要加大。搞好“平安丰台”建设,是各级党政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把平安建设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确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任务,进一步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严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和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工作创新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拓宽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强化结合部、消除空白点、夯实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平安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的水平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