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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5年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核算员技术岗位等级考试的通知
2005-08-28 16:44:40.0   丰台区统计局
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各区、县人事局: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工[1996]224号文件精神,受北京市人事局委托,我局将在11月下旬组织2005年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核算员(原收款核算员)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凡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核算业务的技术工人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晋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工[1995]269号文件精神规定:
    1.取得初级核算员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后,仍在本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试。
    2.取得中级核算员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后,仍在本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仍在本技术工作岗位满8年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为《职业道德》、《经济法规基础知识》、《核算业务知识》、《核算业务实务》。
    三、报考方法
    (一)机关、事业单位学员报名,应携带本单位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考技术等级申批表》及委托书,并随交1张一?和1张两?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彩色)。
    (二)区、县集体报名注册
    由区、县人事局统一组织报名的,请务必于8月8日至8月20日(周六、日照常报名)到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办理集体报考手续。
    (三)个人报考
    区县人事局不组织统一报名考试的,需由参加报考的人员个人按要求到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报名。
    1.报考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六号(丰台区政府南院联合办公区)5号楼217室(乘车路线图附后)。
    2.报考日期:2005年8月8日至8月20日(周六、日照常报名)。请务必按时完成报考组织工作,以免影响考试。
    (四)联系电话:63892358
       联系人:陈瑛
    四、考试时间:11月26日
    五、发证
    学员考试合格,经北京市人事局审核批准,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
    附:《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考技术等级审批表》
 
附件
doc_11236493012189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