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各区、县人事局: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工[1996]224号文件精神,受北京市人事局委托,我局将在11月下旬组织2005年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核算员(原收款核算员)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凡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核算业务的技术工人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晋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工[1995]269号文件精神规定: 1.取得初级核算员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后,仍在本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试。 2.取得中级核算员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后,仍在本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仍在本技术工作岗位满8年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为《职业道德》、《经济法规基础知识》、《核算业务知识》、《核算业务实务》。 三、报考方法 (一)机关、事业单位学员报名,应携带本单位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考技术等级申批表》及委托书,并随交1张一?和1张两?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彩色)。 (二)区、县集体报名注册 由区、县人事局统一组织报名的,请务必于8月8日至8月20日(周六、日照常报名)到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办理集体报考手续。 (三)个人报考 区县人事局不组织统一报名考试的,需由参加报考的人员个人按要求到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报名。 1.报考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六号(丰台区政府南院联合办公区)5号楼217室(乘车路线图附后)。 2.报考日期:2005年8月8日至8月20日(周六、日照常报名)。请务必按时完成报考组织工作,以免影响考试。 (四)联系电话:63892358 联系人:陈瑛 四、考试时间:11月26日 五、发证 学员考试合格,经北京市人事局审核批准,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 附:《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考技术等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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