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 来源:中国信用 | 阅读次数:576
你可曾想到,小小的快递面单,可能会泄露你的信息?近日,江苏扬州仪征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揭露了快递面单上的个人信息从快递中转站流入境外诈骗团伙的过程。经检方提起公诉,何某、黄某等5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仪征市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到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之后,又有其他25名犯罪嫌疑人分两批陆续被起诉至法院,正在等待判决。
2022年3月,小马在网店下单购买了80多元母婴用品。两天后,她接到了一个外地电话,对方称是网店客服,“您的快递在运输途中丢失,现在联系您办理理赔手续”。接着,对方准确说出了小马的姓名、电话、家庭地址,小马没有丝毫怀疑,立刻根据对方提示,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并将银行卡号发给了对方。随即,对方发来一张成功转账100元的截图。小马正准备核实,对方又说,钱多转了十几元,需要退回,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
对方表示,退款操作有些麻烦,为协助她尽快完成退款,可以开手机屏幕视频共享进行一对一指导,小马同意了。视频通话中,对方并没有“指导”,而是顾左右而言他。小马的家人发现不对劲,立即掐断了连线。随后,小马的手机收到了一条银行发来的“转账10万元”的验证码短信。小马和家人感到害怕,因为对方看到了转账验证码,钱很有可能被转走了。小马立即联系网店卖家。对方回复,快递包裹并没有丢失,也没有安排客服人员联系小马。小马意识到遭遇诈骗,立即报警:“我的个人信息是怎么到骗子手中的呢?”小马很疑惑。
据悉,那段时间,除了小马,还有多位仪征市民也向警方反映遭遇了类似诈骗,都是以包裹丢失为名提出共享屏幕要求。警方调查发现,这些诈骗电话都与快递包裹有关,且都由同一家快递公司运输。警方发现,从全国各地寄给报案人的这些包裹,都经过了广东省雷州市的一个快递中转站,该站点的负责人何某十分可疑。经传唤,何某很快交代了其伙同他人偷拍快递面单并售卖信息的犯罪事实。
2021年11月,何某在浏览论坛时,发现有人留言高价收“料”,这个“料”,就是快递面单信息。何某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得知,每一张包含个人信息的快递面单都可以卖钱,且收购价格因“单”而异,每条2至5元不等,其中,涉及老年人、宝妈信息的快递面单收购价最高。何某见有利可图,便指使工作站的三名快递小哥收集快递面单。之后又通过加密聊天软件,将这些信息卖给收“料”人,躲避警方追查。
根据何某的供述,公安机关循线追踪,在广东湛江抓获了收“料”人黄某。经查,黄某此前也干过快递员,得知卖快递面单这一赚钱门路之后,便通过发布广告的方式,向他人收购快递面单,从中倒卖赚取差价。警方根据从黄某处掌握到的交易记录,接连在浙江、福建等地抓获了51名涉案人员,这些人均是网店店主或者快递员。据了解,网店大促期间,因快递单量大,短短两三个月内,犯罪嫌疑人就可获利十几万元。截至案发,何某团伙累计拍摄快递单5万多张,黄某向境外出售快递单近4万张,获利9万余元,这些快递单最终流转至境外电信诈骗集团手中。
据了解,我国快递年业务量达千亿件,“快递面单”每年耗用量很大。相关各部门要求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
据介绍,“隐私面单”尚未全面推行,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加密之后,派送的时效可能会下降;二是末端派送场景复杂多样,比如第三方的物流驿站或暂存点无法识别包裹信息,就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三是“隐私面单”的使用和推广还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普及快递‘隐私面单’迫在眉睫。”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该案办理过程中,仪征市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邮政管理局组织11家投递企业召开寄递安全工作联席会,结合所办案件逐条解读最高检检察建议。下一步,仪征市检察院还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邮政管理部门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末端网点对揽收的快递业务规范使用隐私面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