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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告
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2008-05-29 17:59:46.0   

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台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丰台调查队

         北京市丰台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2008430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101528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1〕面积〔2128.93 平方米。93.88%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88612户,占87.28%;拥有2处住宅的6147户,占6.06%;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551户,占0.54%

住宅类型主要为平房。其中,居住平房的79647户,占78.45%;居住楼房的21713户,占21.39%;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168户,占0.16%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43696户,占43.04 %;砖混结构的41479户,占40.8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 16062户,占15.82%;竹草土坯结构的47户,占0.05%;其他结构的244户,占0.24%

  住房面积与构成

                                                                       单位:%

 

丰台区

户均拥有住房面积(平方米)

128.93

按拥有住房数量分的住户构成

 

拥有1处住宅

 87.28

拥有2处住宅

  6.06

拥有3处以上住宅

  0.54

没有住宅

  6.12

按住房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楼房

 21.39

 平房

 78.45

 其他

  0.16

按住房结构分的住户构成

 

 钢筋混凝土

 15.82

 砖混

 40.85

 砖木

 43.04

 竹草土坯

  0.05

 其他

  0.24

二、饮用水

120 个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3〕,占0.12 %。使用管道水的住户100950户,占99.43%90067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88.71 %10828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10.67%

三、炊事能源

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4〕主要为煤气、天然气。其中,主要使用煤的26295户,占25.90 %;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 74888户,占73.76%;主要使用电的278户,占0.27 %

 

 

四、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21333户,占21.01%;使用旱厕的 24671户,占24.30 %; 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55524 户,占 54.69%

五、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107 台、固定电话 60部、手机 140部、电脑29台、摩托车8辆、生活用汽车15 辆。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住宅面积:指住户所拥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积。

3.获取饮用水困难:主要指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天以上,或单次取水时间超过半小时。也包括村干部或农户反映的水质混浊、水质超标等现象。

4.炊事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