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加快我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确保一定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价格稳定和供应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为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种粮5000亩、实现总产84万公斤的任务、力争完成种粮6000亩、实现总产100万公斤的目标,要从统一思想认识、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面积、落实粮食政策、加强农资储备等方面加大力度。 (一)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粮食生产 全区各委办局、乡镇、村各级干部都要充分认识提高保护耕地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和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将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种粮5000亩、实现总产84万公斤、力争完成种粮6000亩、实现总产100万公斤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来抓。 (二)保护耕地,稳步提高粮食生产面积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清理整顿开发区和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等有关文件精神,坚决禁止乱占、滥用耕地行为,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农委、区国土房管局、林业局等部门要尽快完成基本农田核查工作,落实到地块,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要继续巩固和扩大“三类地”(圈而未用闲置土地、撂荒地、废弃鱼池坑窑地)清查复耕工作的成果,加强协调,加快速度,在处理好各方利益、平整土地现状、筹备农机物资的基础上,确保2698.15亩“三类地”恢复耕种。这项工作由农委牵头,林业局配合,各乡镇具体实施。 (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提高粮食产量 高度重视我区尤其是王佐、长辛店地区土地性质贫瘠、水资源匮乏、农资储备不足、种粮难度很大的现实,各乡(镇)村要立足抗旱,及早备足粮食生产物资,以抗旱保墒、增温促发、强管促壮为重点,以科学肥水管理,防病除草为关键,因地因苗分类指导,提高生长质量。 (四)加大投入力度,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有重点地在农机具、水利设施及农资等方面对我区粮食生产进行扶持。河西两镇要建设一定面积的品种优良、技术先进、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粮食生产基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五)保护粮农利益,确保粮食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北京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监督、坚决防止截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加大对粮食补贴政策及具体执行办法的宣传力度,并认真做好兑现服务,切实解决种粮农民的后顾之忧并保证预期收入,同时加强对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宣传、落实工作,确保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六)加强农资储备,实行农资价格监管 农委、经贸委、林业局、各乡(镇)要加强对粮食生产有关技术、物资、信息、资金的服务,积极组织种子、农药、农用机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物资储备;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认真执行市发改委[2004]654号文件关于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力度,严密监控农资价格的变化,确保我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基本稳定,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加强市场调控,确保粮食价格稳定和供应安全 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粮食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暴涨,保证居民正常生活需求。整合资源,增强粮食储备能力区经贸委负责,对区域内各类粮食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按照北京市关于“充实商业粮食库存,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粮食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最低库存义务”的文件精神,加强与市粮食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一) 居安思危,完善粮食应急供应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北京市粮油供给应急投放实施方案》,在坚决贯彻落实《丰台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区经贸委要继续完善《丰台区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加强对丰台区粮油应急投放网络的监控、管理与服务,确保“应急方案启动第二天即可满足市场供应需求”的标准。 (二) 加强监控,确保粮食价格稳定 在配合市有关部门建立市区两级粮油信息监控网络的基础上,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我区粮油价格监测应急预案,完善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制订粮油价格监测网络并专人定时定点,深入超市及农贸市场进行调查监测,重点关注粮食、种子、粮食制品供应情况。工商、价格、技监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三、认真落实粮食工作区长负责制 全市粮食工作实行区(县)长负责制,区政府对本地区粮食安全负总责。由区、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乡(镇)。实行乡(镇)长负责制,将粮食生产纳入年度考核。根据我区粮食生产实际,粮田指标分解到乡(镇)。农委、林业局、经贸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建立有效的联席机制,由农委牵头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确保社会稳定 区民政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粮食价格波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切实作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建立随粮食价格涨幅变化补贴低收入群体的动态补贴机制”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区低收入群体在粮食上涨时的保障措施及实施方案,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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