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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年鉴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007-07-10 12:22:50.0   

概况

是年,分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完善分局级执法平台为重点,以弘扬“两甘”精神为依托,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全局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分局级执法平台建设初显成效,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各项监管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综合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方庄工商所、大红门工商所成为市局首批规范化管理达标工商所。辖区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有形市场整体管理水平显著提升。7月份,市工商局在丰台分局召开现场会,新发地市场“抓住主体、客体两个准入环节,强化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经验在全市推广。在区“政风在线”反馈中,丰台区政府职能部门群众投诉和建议答复,工商分局的群众满意度为100%,在全区64个职能部门中排名第一。至年底,全区共有各类经济主体155779户,比上年增长14.99%。其中,内资企业36906户,比上年增长10.9%;注册资金6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9%。全年新开业内资企业6581户,内资企业总户数中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有88户。个体工商户共有114473户,全年新开业42990户,安置下岗职工7339人。
(谭志生)

 

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充分发挥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辖区内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局在查办“北京阜外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中,涉及到50家药品经营单位,年内,分局共查办医疗行业商业贿赂案件38起,有效遏制了行业违法行为的蔓延;重点打击了以“消费储值”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为诱饵的商业欺诈行为;与企业携手开展“打假维权行动”,在整顿成品油市场中,查办了“刘风华投机倒把案”;发挥反传联盟作用,驱散非法传销讲座12起,办理传销案件6件,其中一件移交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已推进到社区和农村,全年共办理各类经济检查案件92起,罚没款总计525万元,为商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谭志生)

 

构建科学高效分局级执法平台

积极探索分局级执法平台建设,形成了以科学分析各业务部门和各政府职能部门信息为基础,以完善事权划分、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为手段,以多个现代化系统的充分运用为支撑,以辖区责任考核的严格落实为保障的综合监管机制。监管思路由单一管理型逐步向综合履职型转变,监管方式由条块封闭型逐步向整合开放型转变,初步实现了“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突发问题能解决”的目标。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定了《三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规范》、《完善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发现问题处理原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网格综合协调和调度指挥的优势,建立了政府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发挥基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采用同级协调、上下级互动的原则,及时将有关问题移转相关部门,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极大地增强了对辖区市场秩序的控制能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分局级执法平台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年内,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共有11个相关部门录入了数据,共计496543条,其中身份信息486592条,良好信息348条,提示信息1178条,警示信息8425条。本着“守信宽待,失信严查”的原则,在监管工作中发挥信用监管优势,对不同类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法,促进了信用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和应用。全年,共办理企业监督类案件2058件,罚没款409万元,取缔无照经营6288户,疏导办照1907户。(谭志生)

 

弘扬“两甘”精神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商文化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当作基层工商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大力弘扬“甘当主力、甘当苦力”的首都工商精神,强化干部的教育管理,为基层执行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保证。共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55期,参训人员4240人次,组织了以“文明工商、礼仪丰台”为主题的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并在参加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的文明礼仪比赛中,两名选手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思想教育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年检验照实现了“零投诉”,登记窗口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收到表扬信120封,锦旗50面。(谭志生)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以国家工商总局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年”为契机,协调区相关部门制订了《丰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对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开展无假冒商品示范店企业经营交流活动,加强了对区自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为其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建立由市场主办单位、商户、媒体、社区居民、商标权利人等参加的保护知识产权监督体系,加大对非法印制他人注册商标活动的查处力度;集中开展查仓库、掏窝点打假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假冒名牌的泛滥。
年内,共办理商标侵权案件124件,取缔制假窝点29个,库房19个,加工点10处,案值达900余万元。其中,查扣假冒阿迪达斯运动鞋392箱,假冒耐克运动鞋271箱,共计8546双;假冒雷达表1089块、假冒劳力士表3125块、假冒欧米茄表773块,共计4987块。查处各类侵权服装12800余件,侵权酒类3590余瓶,手机配件672件,假冒汽车防爆膜223卷,假冒商标标识2万余枚。在查处假冒长城干红葡萄酒一案中,涉案两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谭志生)

 

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年内,拓展消费投诉网络建设,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络站56个;成立了全市第一家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中心,为下岗、无业、有残疾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继续在多所学校内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和广度;在宣传上,通过发布消费知识、消费警示等途径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年内,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接到投诉3009件,同比增长46%,办结2917件,办结率9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万元。继续强化12315举报中心网络建设,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加大对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加强了申诉举报信息的利用,制定了食品类举报处理规范;建立了申诉转立案的督办制度,以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保障信息流转的畅通和对执法力量的高效调度。12315维权网络一方面通过行政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实现维权关口前移,一方面以相关投诉举报信息作为案源及时查办案件,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通过12315举报中心立案1086件,罚没款155.9万元。(谭志生)

 

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

发挥区食品安全协调监督办公室的作用,在全区22个街乡、315个社区、村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组织了各街乡、社区、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专业培训,强化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意识;制定了《丰台区食品安全职责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的职责,建立起以成员单位、街乡、社区为中心的三级监管网络。组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林业局等涉及检测的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讨论,相互沟通,在充分了解各部门食品检测情况的前提下,制定了《关于建立丰台区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控制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将辖区食品安全检测分为执法检测和评价检测两条线,其中执法检测以抽查问题食品为目的,评价检测以系统、连续、综合反映丰台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为目的。体系的建立使丰台区各部门的检测资源得到整合,检测目的性、侧重点更加明确,检测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初步实现了区域整体食品检测与监督抽查功能最优化和效能最大化,也为丰台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定量分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聘请了包括新闻记者、政协委员在内的30余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对全区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在实施网络建设的一年里,全区共接到社区和街乡违法行为信息报送177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8000余户(人)次,食品安全隐患105处,捣毁黑窝点28个,有效地遏制了不法行为的蔓延,控制了辖区食品安全形势。 (谭志生)

 

深化广告监管方式改革

年内,实施广告三级(市局、分局、工商所)监管体制;实施媒介单位例会制,将监管关口前移;紧抓违法广告源头,加大对广告主的查处力度;开展“五进”活动(广告监管进社区、进医院、进楼宇、进网络、进学校),广泛进行宣传,提高民众识别虚假广告的能力;运用户外广告数码管理系统,加强户外广告监管内容分析;根据辖区特点,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管医疗机构、保健品经销、药店等发布的广告内容;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完善广告监管体系建设;全年共查办广告类案件99件,罚没款74.76万元。其中,“富硒灵芝宝”网络虚假宣传案、中科首创研究院虚假广告诈骗案,已经成为全市广告监管典型案件。年末,全区共有媒介单位54家69种,其中报纸9种、期刊57种、电视台3家,广告公司746家。
(谭志生)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以“创建全国卫生区”工作为契机,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有形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针对手机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责成市场主办单位认真履行市场管理职责,指导市场制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并为市场商户举办工商法规培训班。通过整顿,辖区内手机市场的交易秩序有了明显改善。结合“创卫”工作,组织开展了重点商品、重点地区及重要时期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了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管理,通过各项措施,辖区有形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显著提升。11月份,区长办公会通过了由分局拟定的《丰台区有形市场发展建设指导意见》,为丰台区市场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标准和依据,有力地推进了全区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
年内,全区有形市场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8.9%,其中农贸市场达标率从往年的97.8%上升到98.8%,市场内商户持照率大幅上升,非农贸类市场商户持照率已接近100%。(谭志生)

 

制订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继2004年制订《北京市建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后,又根据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承担了制定电信服务示范文本的艰巨任务。由于电信业飞速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畅通的服务,但这一领域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较为严重。因此,对电信行业的监管放在了电信服务协议上,并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制订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电信服务,制定了《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两份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深入调研,把握格式文本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的。本着“公平公正、准确全面、简单明了”的原则,突出了兼顾公平和便捷实用的特点。合同示范文本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明晰的话费查询条款,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制订明确的客户资料保密条款,以保障消费者的隐私权;制订完善的风险控制条款,以规避双方签约风险。6月份,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在首都之窗等网站上公示,并于7月28日召开了各方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 (谭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