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丰台国税局以"提高素质、规范管理"为主题,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严格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税源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税收收入,税收征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的提高。是年末,全局内设机构27个,其中:12个职能科室,11个基层单位,1个直属单位(稽查局),3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局机关主要业务科室有流转税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所得税管理科、涉外税收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全局在编干部职工375人,其中:干部344人,工人31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9人,其中包括在任处级5人,副处级助理调研员3人。全局共有党员184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职工326人。全局累计管理税源34634户,其中企业 26868户,个体7766户。(于满军)
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年内,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4347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6493万元增加36980万元,增长17.91,完成市局下达任务223007万元的109.18%。为区财政组织收入37719万元,完成丰台区政府下达任务37650万元的102.64%,分别提前43天、19天完成市区两级税收任务。分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及时分解税收任务,层层落实税收计划;加强收入的分析与预测,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欠税管理,对欠税企业实施专人管理,跟踪监控,全局清理欠税364户,1319万元。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后续管理,对进入园区享受减免税的企业严格审核技术性收入证明,补缴所得税5145万元;积极落实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预缴所得税政策,对8户有预售项目企业预缴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4683万元;认真落实阳光评税政策,全局6000余户个体工商户纳入阳光评税系统管理,月纳税额增长15% 。(于满军)
加强税收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
针对执法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着重对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以及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稽查案件复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加强整改。认真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上半年,对不按规定执行税收政策问题进行查处,本着公正公开、权责一致、奖惩并举的原则,实施责追,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局,使全体执法人员受到了教育,增强了干部依法执法的自觉性。(于满军)
强化税务稽查
进一步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年内稽查系列共对876户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有问题户196户,有问题率22%,共查补各税合计14535万元,其中:增值税1162万元,所得税13056万元,滞纳金177万元,罚款140万元,实际入库总额8704万元。全年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六起。 (于满军)
加快退税审批进度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及市局关于加强减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新的措施,严格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和审核审批程序,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全年共计审批福利企业退税82户,办理退税4587万元;审批软件企业退税61户,办理退税3915万元。审批下岗再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57户,790人,减免税额850.12万元。办理出口退税32926万元,办理免抵调库3860万元。(于满军)
整合征管资源
7月,对全局的机构设置、人员设置、岗位设置、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加管理所,充实基层管理实力。并结合税源管理人员和管户规模、征管业务量等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纳税人分类情况,在属地征收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此次机构调整,干部岗位交流67人,涉及21个部门,占全局人数和机构的18%和77.8%。设置管理人员82人,占全局征管查一线干部37%。在税收管理员配备上充分体现对重点税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管理的原则。(于满军)
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针对CTAIS上先后,税收政策、征管业务调整变化,以及征管岗位、环节衔接存在的薄弱环节,自下而上地对征管业务流程岗位职责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理顺了业务流程,规范了征收、管理、稽查的工作职责。 将全局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等16大类若干项具体内容编印成15万字的《丰台国税局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确保征管工作规范管理、减少环节、运转顺畅、方便纳税人。(于满军)
开展专项纳税评估
针对失控企业、失控发票时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较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常监控有待加大力度的实际问题,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清理、排查,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的实施方案、指标说明及《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对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零税负、以较大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等801户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共发现问题301户,占实际评估企业的39%;对111户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理,补缴增值税336万元,调减留抵税额174万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58户;发票降版38户;发票减量48户;按规定移交稽查查处7户。 (于满军)
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
重新修订《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流程;加强认定前对新办企业宣传辅导,严格落实实地核查制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认定。共审批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62户,转正52户,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未发生失控走逃现象。积极做好抵扣凭证的信息采集和检查工作,强化增值税抵扣的监控和征前申报环节的审核,存根联采集率和失控发票数据采集率始终保持100%;全年发生走逃企业比上年减少了91户。(于满军)
所得税汇算实现新的突破
强所得税汇算管理工作。针对所得税有税户比率低、企业申报率低、零申报率高等“两低一高”的税源现状,认真分析所得税汇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加强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户、亏损大户、零申报户进行定向辅导。积极抓好受理环节、审核环节和监控环节,对零申报企业在申报时严格把关,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的符合性审核。截止到所得税汇算工作结束,申报率比上年提高了3.32个百分点,有税率比上年提高了14.87个百分点,零申报率比上年降低了3.57个百分点,亏损面比上年降低了11.67个百分点,实现了所得税汇算工作四项主要指标的历史性突破。加强符合性再审核工作,对年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164户企业进行了符合性审核的再审核工作,发现有问题的137 户,补缴企业所得税54.8万元,调整金额806.3万元。(于满军)
加强涉外企业管理
结合2004年度涉外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积极清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补缴所得税498万元。组织落实涉外审核评税工作,严格落实审核评税制度,确保审核质量。对 16户企业进行了审核评税,补缴增值税 25万元,企业所得税1.3 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 万元。实施联合税务审计工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5.6万元。(于满军)
税源分类管理成效显著
针对全区重点户少、小企业多、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本着既抱西瓜又捡芝麻的原则,抓大、控中、定小。改进了重点户的管理办法,对重点税源实行滚动监控,扩大了重点户的监控面,截止到12月底局级以上重点税源监控户由年初的490户增加到669户,税收占全局直接收入的72.87%。进一步规范小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流程。审批所得税核定户4401户,占全局应核定企业6248户的70.45%,累计入库2272万元,比去年同期入库899万元,净增加1373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新增672户,入库增值税1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9万元。(于满军)
税收征管质量稳步提升
加大对过期申报户的处罚力度,确保征管质量稳中有升。年内企业增值税申报率、企业所得税申报率、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率,均比上年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企业增值税申报率连续五个月达到99%以上。(于满军)
简化办税程序,规范审批制度
完善政府服务大厅新办税务登记“一站式”服务办法,彻底解决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环节多、跑路多、排队时间长等问题,全年综合服务大厅共办理新办税务登记6068户。进一步简并购票窗口,调整售票方式,改变工作流程,纳税人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候时间由原来的10分钟压缩到现在的3分钟。完善公开办税制度和定期公告制度,规范网站公开内容,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增强办税透明度。继续推行全程办事服务制,扩大了即时办理业务范围,对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它重点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即时办理,立等可取。 共办理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新办企业123户。(于满军)
拓宽税收宣传渠道
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投资10余万元制作税收宣传片、印发税收宣传材料、刻制宣传光盘、更新税收宣传栏等,为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提供方便;进一步完善企业培训办法,在原有新办企业培训的基础上,扩大培训面,修订培训教材,培训内容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工作需要。共举办纳税培训26次,培训各类企业4708户,到会人数6277人次,占全体新办户6616户的71%。(于满军)
弘扬职业道德
年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26个党支部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都超额完成了40小时的集中学习和8小时的大讨论任务,各支部组织交流会、座谈会、讨论会315次,党员参与率达到100%。并配合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到军营参观,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依法执政讲座等活动。依照《丰台国税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在原有的50条文明礼貌用语的基础上,特规定20条纳税服务禁语;开展礼仪专题教育,激发税务干部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完善了《基层单位精神文明争创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争创范围,12个基层单位全部加入到争创行列,局机关保持了连续8年获得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 (于满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