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行政执法单位,其职责主要为:
1、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2、负责全区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3、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
4、承担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授权或委托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科室共计5个,分别是:综合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和执法四中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编制26人,实际24人;退休人员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项目;完成执法办案项目;完成部门运转项目;做好各项目绩效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982.340898万元,比2023年969.296825万元增加13.044073万元,增加1.3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82.340898万元,比2023年969.296825万元增加13.04407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99.06929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1.52%,比2023年916.375025万元减少17.305727万元,减少1.89%。
(二)项目支出预算83.2716万元,比2023年52.9218万元增加30.3498万元,增加57.35%。本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项目、执法办案项目、部门运转项目。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此事项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此事项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67170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3.271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此事项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63.565491万元,其中: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此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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