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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四)

日期:2020-01-20 14:34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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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丰台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全区各法律援助部门201912月至2020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

西罗园司法所联合街道相关科室及各社区,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一次排查、走访,对走访、了解到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并认真进行梳理、摸底。对排查出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根据纠纷的性质,依托西罗园街道专业调解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化解。针对劳资双方愿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引导其通过人民调解快速化解劳动纠纷。目前已解决3起欠薪纠纷,涉及金额达11万元,均已成功调解,并及时履行完毕,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王佐司法所发动各中心村、社区向辖区内的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讲解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联合镇综治办、各中心村,利用防煤气中毒宣传和安全检查的契机,向广大农民工朋友宣传工伤赔偿、安全生产等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长辛店镇司法所将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与三下乡活动紧密结合,联合各社区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同时,丰台法律援助机构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审查和受理,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农民工申请的一般案件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符合受理条件、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先行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前介入提供必要帮助,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因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电话预约,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指派法援律师上门办理相关手续;对其他案件,在审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时,基本上按照就宽不就紧的原则进行;对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中既有农村户籍又有城镇户籍申请法律援助的,对城镇户籍申请人也比照农村户籍劳动者审核标准,一律免于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强化劳动监察便民服务岗,安排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值班,为农民工提供咨询、调解、法律援助初审等法律帮助,提前介入欠薪纠纷,减少矛盾激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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