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商比选评审工作方案
日期:2020-09-25 13:20
来源: 区体育局
根据2020年群众体育工作的要求和体育局财务工作相关规定,为做好丰台区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服务商的招募工作,特制定比选评审工作方案:
一、比选评审项目及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丰台区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最高限价85万元)
项目内容:
1. 制定丰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 培训丰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 完成5000人的体质监测及问卷调查工作;
4. 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5. 配合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6. 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上传的数据和送交的数据登录书,按规定上传数据,并将数据登录书报送北京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7. 协助完成对所有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并形成丰台区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二、比选单位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二)具有承接大型赛事活动服务资质和相关经验;
(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信状况;
(四)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且在工商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三、比选时间安排
2020年9月24日发布比选评审公告;
2020年9月27日前比选报名(提交工作方案及预算);
2020年9月28日比选评审;
2020年9月29日公布比选结果。
四、项目评审
(一)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2.项目执行设计科学合理的原则;
3.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4.最大限度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1.参选单位介绍自身情况(2分钟);
2.参选单位汇报执行方案及经费预算(10分钟);
3.评委对活动方案进行提问(5分钟);
4.完成评审报告;
5.确定中选单位。
(三)评分标准
1.执行方案(满分60分);
2.经费报价合理性(满分30分);
3.供应商资信、业绩(满分10分)。
(四)评审人员
李 智 丰台区体育局调研员
贾光龙 丰台区体育科研所体育总会负责人
王 琦 丰台区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负责人
米 丹 丰台区体育科研所财务中心负责人
李宏海 丰台区体育科研所副所长
五、拟邀请比选单位
向历届承办过“国民体质监测”项目的公司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企业发出招募公告,参加比选不仅限于以上单位,以实际报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