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转发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行消防网格“321”工作法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 [发文编号] - - - -
  • [成文日期] 2017-10-13
  • [发布日期] 2017-10-13
  • [实施日期] 2017-10-1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废止文件相关链接
  • 关于转发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行消防网格“321”工作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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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推行消防网格“321”工作法的通知
    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行消防网格“321”工作法的通知》(丰防安办字〔2017〕5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卫生计生机构实际,严格落实如下工作:
    一、做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楼内通道占用、清堵工作。各单位每日定时检查消防通道、楼内安全出口被是否有占用、堵塞情况、存放可燃物、存放电动车等情况,发现第一时间清除处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二、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库落实24小时专人管理,严防死守,建议各单位党的十九大期间停止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张贴海报、LED屏等多种形式,向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消防安全。住院楼内医护人员也要每天提醒住院的患者及时清理可燃物、不在病房内违规为移动数码设备充电等。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防火委办公室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社会面网格化火灾防控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的通知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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