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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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区民宗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3.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

4.依法管理本区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指导本区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宗教外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5.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

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7.对以区民宗办名义举办的民族、宗教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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