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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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决议、决定。

2.组织或参与编制园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及新扩展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制定、实施园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

3.负责园区产业促进工作,推动建设重点工程、特色产业基地,服务重大项目落地,落实示范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控要求。

4.组织开展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新能力建设、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军民融合、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促进服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

5.组织开展高新企业认定、高层次人才引进、信息化建设、经济分析、稳增长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企业入园入统工作。

6.组织开展先行先试政策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和政策扶持工作,协调开展园区公共服务、成果宣传、创新文化建设活动。

7.负责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协调以及园区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8.负责本机关主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以及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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