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机构信息--区城指中心--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市民热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市民热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本区市民热线“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市民热线诉求的受理、派发、督办、评价、调研、服务、建议工作。

(三)负责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价。负责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问题信息和处理结果的采集、分类和报送,掌握本区网格化城市管理运行情况。

(四)负责本区市民热线系统、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软硬件开发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区市民热线系统、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中各类基础数据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应用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