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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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

13:30-17:30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3.办公电话:010-83887100

4.传真号码:010-83887107

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6.邮政编码:100072

7.电子邮箱:bgzxxgk@163.com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信函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受理部门:北宫镇综合保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887100


【办事服务(政务服务中心)】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7:30;

(延长服务时间)周六8:30-12:30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3.办公电话:010-83887162

4.邮政编码:100072

开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发票

受理时间:每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开票地址:镇政府办公楼215室

咨询电话:83887111

所需材料:

1.出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原件查验后退回,非出租人本人办理还需提供双方签字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信函等

受理部门:信访办公室、监察科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信访接待电话:010-83887150;党员违纪投诉电话:010-8388701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00072

电子邮箱:bgzxxgk@163.com


程序标准:

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将信访人的姓名、电话、住址及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录入。如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应当推荐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对于登记后的信访请求,要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信访请求要对信访人出具或发送信访受理告知单。对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要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提出。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3.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要交由承办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4.信访人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办理意见不服的,可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丰台区政府)申请复查。

5.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北京市政府)复核。

6.对走完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请求,信访部门不再受理。


北宫镇人民政府是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层组织。镇党委是全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区委的领导下,对全镇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服务、指导、监督的职能。镇政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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