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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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区城指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建议、提案、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电子政务等相关工作;

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装备配备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调研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负责与市、区相关部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民热线领域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

负责全区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将专项领域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

负责各街镇城市运行指挥中心体系建设工作。


(三)热线运行科。负责市民热线系统诉求的受理、派遣,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记录;

负责市民热线系统疑难案卷的协调、派遣工作;负责市民热线相关调研工作。


(四)热线分析科。负责市民热线、网络等各类渠道诉求处置情况的统计分析;

对各类市民诉求情况进行整理,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工作。


(五)热线指导科。负责指导全区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开展市民服务热线工作

负责拟订完善市民服务热线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六)热线考评科。负责拟订本区市民热线考评工作方案、管理办法;

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履行“接诉即办”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七)网络诉求科。负责本区“网上12345”接诉即办工作;负责互联网、大数据、媒体等渠道诉求的受理和派遣;

负责对网络诉求办理结果进行回访和记录;负责网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城市管理科。负责网格化城市管理问题接叫、录入工作;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街镇处理城市管理问题;

负责对各类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立案、处理、结案、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工作。


(九)网格管理科。落实网格化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网格化城市管理数据普查工作;

负责网格化城市管理领域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监督员队伍业务培训、督查督导等相关工作。


(十)社会服务科。负责城市服务管理体系运行、监督、考评、统计分析工作;

协调本区社会服务管理重要事项;负责智能民情图(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十一)运维保障科。负责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市民热线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应用、维护、管理工作;

推进城市服务管理类全量数据整合,开展趋势判断、监测预警、热力分布应用工作。


(十二)组宣科。负责党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等相关工作;

负责宣传工作;负责纪检、法治、信访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妇联和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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