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机构信息--王佐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王佐镇党委、王佐镇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综合保障办公室。负责镇党委、镇政府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备案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密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工资发放、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办理。

联系电话:010-83311940;010-83316415;010-83311942;010-83395881-8092。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创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指导“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组织选举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负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16344;010-83395881-8222;010-83396553。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配合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防震减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征兵、民兵、人民防空工作;负责来访群众、来信办理以及信访案件的协调、办理和落实;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协同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协助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协助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的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19169;010-83395881-8097;010-83395881-8036;

(四)城乡建设办公室。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协助抓好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工作;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长”、“巷长”制,创建文明示范街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居住区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环境监测、治污减排工作;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群众做好扫雪铲冰工作;组织开展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工作,参与检查地下管线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12209;010-83316621;010-83395881-8056

(五)民生保障办公室。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见义勇为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康复及帮助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助开展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依法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

联系电话:010-83310730;010-83317582。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结合区域功能定位,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地区发展环境;负责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做好协税护税工作;负责辖区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负责旅游业发展建设,做好旅游业的日常管理;负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指导与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本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16134。

(七)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负责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建立镇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负责对社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及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全民健身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站工作;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按照国家和本市统计报表制度,采集、处理、分析、提供和管理统计资料,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并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地区的实施;组织指导被调查单位和住户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负责对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负责为本地区提供统计服务,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010-83316278。

(八)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联系电话:010-83398152。

(九)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为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75712。

王佐镇党委、王佐镇政府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19918。

(二)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党群活动中心),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市民、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16278。

(三)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综治中心),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91196。

(四)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95597。

(五)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物业服务管理及社区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83395905。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