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8月28日,成立了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小组。1974年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式列编为区政府委、办、局系统的一个职能办公室,主管丰台区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按照北京市民防局的要求,2007年1月9日经区编委批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丰台区民防局(简称区民防局)。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丰台区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4月2日,更名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区人防办)。2023年1月7日经区编委批准以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基础,调整组建丰台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简称区国动办),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暂保留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联系方式:010-57900600)。职责略。
(二)法制宣传科(联系方式:010-57900629)。职责略。
(三)工程科(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科)(联系方式:010-57900671)。职责略。
(四)国防动员协调科(联系方式:010-57900632)。职责略。
(五)军事设施保护科(联系方式:010-57900607)。职责略。
(六)指挥通信科(联系方式:010-57900615)。职责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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