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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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接待联络、信访、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审批改革科。统筹协调本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拟订区级相关改革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改革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推进本区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化、集成化改革。组织实施审批服务协调“专事专议”制度。组织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清理规范和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务服务改革措施落地。负责管理本区政务服务事项。组织编制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衔接落实北京市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清理规范,并做好检查督导。负责规范行政备案、办事证明等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区城协同发展,协调推进同事同标、资格互认、跨省跨区通办。

(三)体系建设科。负责协调推进本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本区政务服务体系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负责统筹指导本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和专业化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本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的管理工作。统筹组织本区政务服务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衔接北京市各类政务服务评价。负责拟订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综合评价和质效监测等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本区执行政务服务政策法规、制度标准、改革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科。负责本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设和整合工作。推进、指导、监督本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等工作。承担政府对外联系电话的统筹管理和监督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国际化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涉外政务服务优化,研究解决涉外公共服务中的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组织协调本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和政策管理服务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协调解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出现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举报。负责《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五)数据管理科。统筹拟订本区数据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相关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数据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开展考核评价。组织数据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审查和信息化项目的技术审查。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协助开展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统筹数字政务建设,拟订区级相关规划、计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一网通办”工作,统筹本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本区与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本区数据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本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的相关制度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跨部门跨行业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推动相关社会数据汇聚融合利用,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组织拟订本区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协调推进本区“一网慧治”工作。组织拟订本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区政务信息安全的技术体系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的创新攻关和应用推广。组织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开放创新工作,指导相关创新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拟订本区智慧城市公共共性基础信息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并指导开展建设和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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