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9-04 16:39 来源: 区教委
根据市区工作要求,按照“自查自评、书面申请、检查整改、公开承诺”流程,经评估检查,以下培训机构(第二批)可按照复课申请时间复课。
序号
培训学校名称
1
北京市丰台区华晨培训学校
2
北京市丰台区育华文体培训学校
3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艺术培训学校
4
北京市丰台区轻工培训学校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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