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8年丰台区民宗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丰台区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依据要求,成立了民宗侨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负责人员。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在“北京丰台”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办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我办主要公开渠道是政府网站。“北京丰台”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机构职能、业务动态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77%;业务动态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9.23%。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办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2009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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