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3丰台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26/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联系电话:010-83656710;电子邮箱:ftminzongqiao@sina.com)。

ThisreportispreparedaccordingtotherequirementoftheDecreeofGovernmentInformationOpennessofthePRC.

Thetextofthereportincludesthefollowingcontent:summary,voluntarydisclosureofgovernmentinformation,disclosureofgovernmentinformationuponrequestandnon-disclosureofgovernmentinformation;applicationforadministrativere-examinationandinitiatedadministrativeproceedingsduetodisclosureofgovernmentinformation;anddeficienciesofgovernmentinformationopennessandmeasuresforimprovement.

ThedatalistedinthereportiscollectedfromtheperiodstartingfromJanuary12013toDecember312013.Thereportisavailablefordownloadfromhttp://mzq.bjft.gov.cn.Foranyenquirytothereport,pleasecontactEthnic,ReligiousandOverseasChineseAffairsofficeofFengtaiDistrictPeoplesGovrenmentofBeijingMunicipality.(Address:2WentiRd,FengtaiTown,FengtaiDistrict,Beijing100071,Tel:010-83656710Email:ftminzongqiao@sina.com)

一、概述

我单位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和更新。

(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明确了分管领导,确立了分工和岗位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启用了新版网站,完善了信息公开版面。分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制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涉密性强,对宗教工作方面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信息的公开情况,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和准确,对陈旧的信息及时清理,确保信息的实用价值。梳理行政服务项目,确定为民服务事项,及时公开服务信息。通过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反馈意见,查找政府信息的工作效果,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区政府网站和办公室网站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行政职责、法规文件等内容,公开了办理清真饮食许可证的程序和文书,以及民族成份认定、华侨侨眷身份认证的条件和材料。全年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3条,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和公告公示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的梳理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在以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严格信息公开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3

2013年丰台民宗侨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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