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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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规范了保密审查制度、承办流转制度等多项制度措施,确保工作顺畅。积极开展培训,全年开展相关法规培训10余次。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定期更新机制,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行了全面更新。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做到了依法及时受理,按时规范答复。
  三是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我局全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自查工作。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不存在违规公开政府信息的现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结合社会公众对工商部门政府信息的实际需求,我局把工商部门主要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准入、监管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为:市场监管类、服务发展类、消费维权类、依法行政类以及队伍建设等五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800余条。
在内容上,我局重点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信息的主动公开:一是落实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措施方面。2014是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初始年,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深入推动登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针后,市工商局下发相应规范性文件,从注册资本金实缴改认缴、登管结合等方面制订了相关政策。我局积极推动商事登记改革,同时加大对登记改革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便利的获取渠道。二是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相关法律法规方面。2014年随着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5项规定的出台,取消年检改为年报、实行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制度等工作相继展开,我局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监管方式改革。三是对新开企业开展指导帮扶的意见措施。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提升消保维权效能。普及宣传新《消法》,优化区域市场消费环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14件,办理答复14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举报投诉处理结果、案卷信息等方面。
答复情况。2014年,我局受理的14件申请均全部按时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3起,其中有2起向区政府申请,1起向市工商申请。复议决定中,维持的2起,重新作出答复的1起。
  2014年,没有以我局为被告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需要更加全面和及时,更加贴近社会公众的需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办理程序需要更加规范和便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要不断加强等。
201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创新性,强化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加大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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