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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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经费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培训和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政府网站fengtai.bjd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75380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局自履职以来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牵头负责此项工作,设立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至2015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选派熟悉信息工作和公文办理程序的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意处理好公开与服务、公开与保密、权限与责任的关系,努力拓宽公开渠道,设立政府信息电话咨询热线,畅通与市民沟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立了本局办公室作为指定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在本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市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0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条24,占总体的比例为11.54%;行政职责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5%;业务动态类信息1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96%。其中,重点领域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25%。

(二)公开形式

为使公众更便捷地查阅信息,本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在办公室,内置资料索取点,办公室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资料及咨询服务工作,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完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申请类别中,申请机构职能类信息3件,占申请总数的5.46%;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52件,占申请总数的95.54%。

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8件,占申请总数的14.55%;电子邮件申请15件,占申请总数的27.27%,以信函形式申请33件,占申请总数的58.18%。

(二)答复情况

本局对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及时答复。其中,部分申请人一次同时申请两项以上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便民原则分别答复,共计作出答复68件。68件答复中:同意公开42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不同意公开3件,不属于本局公开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

四、机构建设和经费收支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办公室,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本局未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局未支出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会议、培训和咨询情况

2015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4人次,电话咨询48人次,本局对上述咨询均给予了及时、有效的答复。

2015年本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3次,接受培训人员数为980人次。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5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为8件,其中维持本局行政行为6件,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2件。2015年,本局未发生行政诉讼和举报案件。

七、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2015年,本局重点对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加强自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本局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把握有待提升。

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中,我们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认识和技术管理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加大有关《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频次,进行深入学习调研。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做为一项长期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详细梳理并公开本局食品、药品专项检查信息、许可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

三是不断总结提升。总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目录和办理的程序,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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