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
在本市新办残疾人证及已取得残疾人证的本市户籍残疾人
1.残疾人证新办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3.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4.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代缴保费-申请享受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线上办理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苑路7号)
010-63397070
工作日时,9:00-17:00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8:30-12:30(需预约,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1.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个人办事)”,点击“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集成服务”立即办理;
2.阅读用户须知;
3.填报申请信息;
4.完成线上申请;
5.查询办件进度及办理结果。
备注:残疾人证将在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关于领取证件及领取地点,办证过程中,如已选择邮寄个人,将邮寄至北京市内个人指定地点;如已选择免费发放,残疾人证将邮寄到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由街道(乡镇)残联组织发放。如有疑问可联系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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