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选条件
在京津冀生活、学习、工作,拥有创新创业项目、成果、专利等的青年人才(年满15周岁,未满44周岁)或青年协会;提供创新创业优质服务的机构。
(二)重点服务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创业团队或企业。
1.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在本专业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科研价值、技术价值或社会影响著作的个人。
2.在地市级以上知名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HICOOL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创客中国”等)获奖的团队或个人。
3.在京津冀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或知名天使投资人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或子公司。
4.入选京津冀地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或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5.技术领域属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或具有关键技术的科技型企业。
6.创新创业领域属于京津冀“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的团队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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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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