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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1-29 11:38    来源: 长辛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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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人民政府部门基本情况

长辛店镇人民政府是负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18年底,共有行政编制72人,实际66人;事业编制46人,实际40人;离退休人员46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1,590.61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64.17万元,减少0.55%,其中:财政拨款11,590.61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1,590.61万元,比2018年减少64.17万元,减少0.5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16.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974.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3.9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72万元,教育支出28.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4.36万元,农林水支出48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55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23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4.政府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7.政府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政府在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9.政府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5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4.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5.5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401.31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合计3120.13万元,其中:专用设备类资产1637.64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21.78万元,图书、档案类资产0.40万元,通用设备类资产1270.3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资产189.96万元。(数据和2018年的资产年报数据保持一致)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是政府的“理财之政”,有二层含义:从实际意 义来讲,是指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 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政府职能;从经济学的意义来讲, 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 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 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2.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 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政府预算实行日历年制,与会计年度 相同,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我县无此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预算法》规定,将“公共 财政预算收入”的名称统一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 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地方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法》规定,将“公共 财政预算支出”的名称统一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反映财政收入安排的具体方面,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形 式反映,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 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 房保障支出等。

5.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 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 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 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 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6.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 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 算组成。部门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 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 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行为。

8.“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和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 经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的财政资金。

10.政府性基金支出:指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 出,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的形式反映。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10.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1.项目支出预算表

12.项目绩效目标表

13.“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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