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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3-01-12 08:20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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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陈燃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丰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为区域经济社会稳步恢复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1%,按自然口径同比下降5.2%,完成调整预算的94.1%,主要是留抵退税政策性减收影响持续加大,以及受经济压力和疫情导致部分行业收入减少影响。加上级补助收入95.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8亿元、调入资金21.2亿元、上年结余资金11.2亿元,收入合计282.5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9亿元,增长8.1%,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主要是统筹各类资金,弥补财政收入缺口,确保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加上解上级支出17.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亿元、年终结余12.9亿元,支出合计28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预备费支出2.6亿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1.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16.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3%,按自然口径同比下降10.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5.0%,收入质量保持稳定。其中,增值税30.2亿元,下降22.3%,主要是为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按政策要求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企业所得税21.7亿元,下降6.4%,主要是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延续实施影响;土地增值税23.7亿元,下降21.1%,主要是同期大额税款集中入库抬高基数。非税收入20.6亿元,增长44.1%,主要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弥补政策性减收缺口。

2.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4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4%。主要用于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精准扩增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支持北大附小丰台分校、十一中堂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投入使用,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布局。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保障课后服务资金。做好校园安全卫生及疫情防控,守护师生健康。落实教师待遇政策,加大教师队伍激励力度。实施教师培训与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多层次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执行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支出低于预期水平,资金相应调整至疫情防控领域。

科学技术支出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主要用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中关村丰台园加快创新发展,促进高精尖产业重大项目培育,推动促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产业集群集聚发展。落实“独角兽八条”等扶持政策,积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惠民工程,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5%。主要用于支持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落实三馆免费开放、电影公益放映等补助资金,支持办好戏曲文化周、百姓周末大舞台等文化惠民活动,做好卢沟桥历史博物馆、北京汽车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保障。支持参加第十六届市运会,促进竞技体育发展,引领带动全民健身。执行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支出低于预期水平,资金相应调整至疫情防控领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1%。主要用于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政策。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养老助餐服务,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等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无障碍设施环境。落实社区工作者工作待遇,为社区工作者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执行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支出低于预期水平,资金相应调整至疫情防控领域。

卫生健康支出2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0.0%。主要用于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支持方舱建设、隔离点运行、核酸检测、防控物资购置、冷链物流防疫以及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保障丰台医院提质改建项目资金,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执行超出调整预算主要是增加疫情防控资金投入。

公共安全支出1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2%。主要用于支持平安丰台建设,推动政法部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力度,促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执行超出调整预算主要是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增加对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资金投入。

节能环保支出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8%。主要用于支持“两山”实践基地创建。实施“一微克”行动,支持燃油锅炉房清洁改造、冬季清洁取暖等项目,推进各项减排降碳工作。支持污水处理、河道整治等,提高全区污水治理和防洪排涝能力。执行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使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城乡社区支出3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9.4%。主要用于支持无违法建设区创建,推动疏整促专项行动,做好重点区域、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提升资金保障。加快推进丰台站站城一体化建设,做好丰台医院等重点区域交通疏堵、治理工作。实施京良路、万寿路等城市道路建设以及大修、养护工程。保障老楼加装电梯、棚户区改造等城市更新任务。继续支持垃圾分类处置,保障生活垃圾循环园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执行超出调整预算主要是结合疏整促专项行动,增加重点区域环境整治资金投入。

农林水支出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主要用于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推动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做好南苑森林湿地公园等公园建设、维护资金保障。推进佃起河、马草河等重点水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支持河西再生水厂建设运营,保障城市水环境安全。落实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执行超出调整预算主要是结合创建工作,增加平原造林等资金投入。

住房保障支出1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1%。主要用于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落实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改善群众住房环境。执行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按照盘活存量要求,部分项目调整使用存量资金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8.5%,包括土地出让成本230.9亿元、土地出让收益33.9亿元。加上年结余资金4.6亿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03.7亿元(新增债券31.6亿元、再融资债券872.1亿元)、调入资金13.1亿元,收入合计1195.8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5.6%。加置换债务还本支出679.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6.9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92.7亿元、付息及手续费支出14.2亿元)、调出资金13.0亿元,支出合计119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棚户区改造、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重点投资项目。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82万元,完成预算的142.3%,主要是区属国企经营状况恢复较快,实现利润收入好于预期,相应增加利润上缴规模。加上年结余资金429万元,收入合计3211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71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827万元,支出合计32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区属国企注资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经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33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57.9亿元。截至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30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56.4亿元。

2022年,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支持,申请发行政府债券906.5亿元,包括新增债券31.6亿元、再融资债券874.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年度偿还政府债券本息215.9亿元,包括偿还本金197.1亿元(一般债券4.5亿元、专项债券192.6亿元)、支付利息18.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五)落实重点政策和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强化统筹,及时响应疫情防控需求

健全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机制,出台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使用以及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等政策,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拨付程序,及时安排经费支持科学快速处置突发疫情,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调整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等,多渠道统筹资金,全面落实免费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抗原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障集中隔离点运行、方舱医院建设、防疫物资应急采购等抗疫相关支出,有力支持打赢多轮疫情歼灭战,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2.发挥合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全面落实国家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要求,集中为近1万户次企业办理退税,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帮助企业恢复发展。加强财源建设与对企“服务包”机制衔接,对“专精特新”、独角兽等企业进行走访,结合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增强企业驻区发展信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惠及中小微企业200余家,助力降低融资成本。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将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提高至40.0%,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50.0%,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发挥政府债券对投资拉动作用,新增政府债券31.5亿元,有力保障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等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3.优化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各类经费支出标准,从严管控“三公”经费预算,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落实零基预算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59.7亿元,保障重大国家战略、民生和基层运转等重点领域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安排173.9亿元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生事业发展,切实提高“三保”保障能力。

4.创新管理,努力增强财政治理能力

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完成76个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14.8亿元,审减资金4.7亿元;在城市运行领域选取5项政策开展成本绩效,“筛分车间垃圾处理费”项目获评全市优秀案例;2022年度社会公共服务运行成效专项评价全市排名第4。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健全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机制,合理申请新增债券额度,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提前完成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任务,债务风险缓释可控。强化财政预算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审计问题整改,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固,优质新增税源企业数量和提振作用仍显不足,稳定和培育财源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支出需求刚性增长,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都需要加大投入,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还不够有力,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与经济内生动能配合,形成叠加放大效应,合力推动经济呈现恢复性发展势头,为财政收入逐步恢复提供支撑。但受各方面减收增支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仍然非常突出。

收入方面,经济发展仍然面临多重不确定性,“三重压力”持续显现,经济全面持续恢复向好的基础尚不牢固,落实各项税费退减缓政策让利企业,短期内形成政策性减收压力依然存在,在持续调控政策影响下,传统支撑行业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明显,重点财源储备项目尚处于培育期,新动能短期内难以形成财政增收的有力支撑,同时结合短期内感染数量增多造成的冲击扰动,增加了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收入增长面临一定挑战。

支出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仍呈快速增长态势,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困难群众救助等重点民生实事,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等,都需要财政予以重点保障。同时,统筹推进“接诉即办”、“七创联动”、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压力。

总体看,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精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努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牵引,以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为推动丰台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在2023年的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中,我们更加突出“加强、保持、优化、提升”,进一步提高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强化财政可持续性,发挥好政策协同和资金集成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组合产业扶持、贷款贴息、政府债券等工具,稳定市场预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支撑保障。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强化精准施策,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四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能,推动建立与城市功能定位和治理体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分析2023年财政收入面临的形势,统筹考虑经济增长以及上年一次性收入等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45.2亿元,增长5.5%。加上级补助收入68.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亿元、调入资金5.6亿元、上年结余资金12.9亿元,收入合计248.4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9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1.5亿元,支出合计24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预备费安排2.9亿元,统筹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和其他难以预见支出。

2023年,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7698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国家安全局丰台分局体制上划,核减对应“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23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876万元(包括购置费1022万元、运行维护费5854万元)。

2.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聚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其中:

教育支出安排44.8亿元,主要用于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办园质量提升导向,支持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双减”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以提高校内教育质量为重点,推动优化义务教育经费投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支持北京十中槐树岭校区、北师大实验中学丰台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优化教育发展布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关村丰台园建设,提升功能区创新创业能力,聚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产业集群,积极营造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培育更多“硬科技”企业,加快形成更具竞争力的创新发展载体。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持续强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投入,推动科普宣传和科普益民项目建设,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3.1亿元,主要用于推动完善公共文化体系,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布展和运维,实施中国戏曲文化周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持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支持社区体育园、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体育服务提质增效。支持做好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5.4亿元,主要用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持续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养老助餐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政策措施落地,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提高困难群体帮扶精准度,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保障优抚对象抚恤优待供给。保障残疾人就业、康复和帮扶救助。支持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7.3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政策。持续推进丰台医院、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强临床研究等专业人才培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玉泉营街道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保障社区卫生人员待遇,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持续做好卫生服务和应急处置资金保障。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7.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平安丰台建设,落实大型会议及活动安保经费,深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保障城市安全运转。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0.5亿元,主要用于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持工业、建筑、交通节能低碳和大气、水污染治理等节能减排项目,推进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重点领域行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2.1亿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做好丰台站、丽泽金融商务、南中轴地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提升以及背街小巷精细化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优化城市交通路网结构,实施丰台站周边交通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善过街设施等疏堵项目和步道慢行系统建设,畅通道路微循环。足额落实供热补贴政策,持续提升城市“温暖度”。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保障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

农林水支出安排9.8亿元,主要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开展小微绿地等便民绿化项目,提升生态空间品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继续推进河道清淤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善配套雨水管网系统,加快积水点治理,提高城市防洪安全和水环境安全水平。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9.8亿元,主要用于推进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培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60.0亿元,下降39.6%,主要是根据土地上市计划,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域分布等因素,土地收入预期低于上年,包括土地出让成本145.7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4.3亿元,收入合计160.0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5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1.5亿元,支出合计16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301万元,下降86.8%,主要是落实区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区属国企利润较上年大幅降低。加上年结余资金827万元,收入合计1128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0万元。加调出资金338万元,支出合计11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等。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面对充满挑战的新的历史机遇,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勇于创新突破、持续攻坚克难,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保持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落实好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稳定经济基本盘。用好政府债券工具,在合理空间内,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强化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推进债券项目建设加快步伐,有效发挥投资促进作用。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确保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加大财源培育做大财力蛋糕。以政策激励为核心,在财源存量和增量上双向发力,落实好促进收入增长和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机制,调动街镇、功能区涵养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加强“服务包”机制对财源建设的支撑,畅通对企联络渠道,做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深入挖掘重点财源增收潜力,培育涵养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结合推动助企纾困政策释放效应,开展产业促进政策的投入-产出分析,提升财源转化成效,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筑牢财政安全运行防线

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三保”预算审核,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安排支出157.5亿元,占可用财力比重54.7%,确保清单内民生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障到位,不留硬缺口。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充分论证新增政策现实需求和实施条件,合理把控民生政策调整节奏和力度,推动民生政策更可持续。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债务收支及还本付息等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检查,及时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结合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合理测算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债券需求,将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坚持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做实做细项目库,加强项目立项审核,对所有预算项目按轻重缓急、成熟度进行排序,分清优先等次,突出保障重点。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推进运用成本分析方法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善预算支出审核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促进加快预算执行。

推进财政管理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继续向人大报告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落实人大监督管理意见,更好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切实服务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围绕财税政策落实、提高资金绩效等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强化政策跟踪问效。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及批准的预算,创新自信、敢于担当,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加快推进丰台区倍增追赶、跨越发展财政新篇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结余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调入(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出)。

预备费:指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债务: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增值税留抵退税:指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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