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
2019年和义街道公开招录社会工作者公告

日期:2019-12-16 16:49    来源: 和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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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义街道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结合我街道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工作者。本次公开招录的“社会工作者”是指:社区工作者和参照社区工作者管理的社会领域党务专职工作者。

一、招录数量及办法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和参照管理的社会领域党务专职工作者共8人。其中:

(一)社区工作者招录2人。如后期出现空余岗位,将按照本次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社会领域党务专职工作者招录6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本次招录工作采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统一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熟悉并热爱社会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四)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五)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六)具有丰台区城镇常住户籍,或长期居住在丰台区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九)居住在和义地区的、中共党员、具有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历的、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12月17日—12月27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13: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和义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413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一份A4纸复印件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非丰台户籍,但长期居住在丰台区的本市居民须同时携带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中共党员应同时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填写完成《丰台区和义街道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报名表可在官网下载)

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

5.报名联系人:杜玲红 杨玥;联系电话:67904036

四、选拔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和义街道办事处四层会议室。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常识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于2020年1月2日在和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社区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月7日 上午9:00-12:30

2.面试地点: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和义街道办事处二层会议室。

3.面试内容:面试命题围绕社区工作要求,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仪表气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答题时间10分钟。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于1月8日在和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社区公告栏公布。

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24名进入面试(如笔试人数不足24人,则按比例核减招录岗位)。

(三)政审及体检(1月-2月)

由街道统一安排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及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政审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政审工作由和义街道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凡是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用: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的;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因侵占村和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因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整改的;因违法信访、破坏选举秩序、组织或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履职等其它情形。

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2月)

考生成绩公告在和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社区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中有作弊等行为的人员,将取消资格。

监督部门:丰台区监委派出和义街道监察组

联系人:李玮;联系电话:67904026

附件1:丰台区和义街道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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