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
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1-01-26 11:04    来源: 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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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现将丰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且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27日—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招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形式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于1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信工具(微信、QQ)将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招录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工作于2021年1月29日下午17:00结束,请考生务必在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
  2、2021年1月29日下午17:00之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3、明确表示放弃报考职位面试的。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学历、学位等)。
  5、对于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对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卡)。
  对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交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记录满24个月);考生为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还需提交所服务的社区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参考上述(5)、(6)条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有工作经历的考生也需提供(6)条所要求材料。
  8、对于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对照招考职位条件,提交《残疾人证》等有关材料。
  (三)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提交,如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考生需在承诺书中明确,所有考生均需签订承诺书。
  (四)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并按要求报送招录机关。
  (五)为确保网上传输信息安全,考生可对资格复审文件设置统一的压缩密码并告知招录机关。
  (六)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形式报送给招录机关。
  (七)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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