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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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北京居民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当事人申办条件 1.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 2.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3.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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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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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要求?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离婚协议书应当双方由亲自签名,双方签名应当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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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离婚登记如何预约?
按照《北京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有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将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