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政干发〔2020〕36号
关于陈葳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二O二O年九月十七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陈葳同志为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薇同志为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鹏同志为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颖同志为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鲍永刚同志的丰台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
区群团组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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