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归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搬家途中首饰被盗装卸工获刑

日期:2019-09-06 09: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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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丰台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一搬家公司装卸工因窃取雇主黄金首饰被判刑。
  袁某家因住址变动寻找了一家搬家公司帮助其搬家。搬家当日,其将家中所有物品均打包放置在搬家公司的货车车厢内,袁某夫妻二人坐在货车前座前往目的地。抵达后,袁某未仔细清点物品就允许搬家公司员工离开。后整理物品发现包中的黄金饰品被盗后报警,并将报警情况告知搬家公司。该公司负责此次搬家的员工廖某知情后,利用“闪送”将窃取物品寄回给被害人,并承认了其趁袁某夫妇坐在货车前座的过程中窃取物品的情况。
  丰台检察院以廖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向丰台法院提起公诉。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虽然事后主动将所盗物品通过“闪送”方式送回,但其犯罪行为已既遂,其犯罪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廖某在得知被害人报警后,主动将所盗物品送回,具有悔罪表现,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事实和情节,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廖某判处有期徒刑。
  搬家途中因人物分离,极易发生物品丢失现象,对此丰台法院建议:第一,雇主在搬家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对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在搬至目的地后及时清点查看。第二,搬家公司应加强对本部门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管,强化搬运行业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第三,搬运行业工作人员应自觉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扎实做好本职工作,避免触碰法律底线。(丰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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