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水务部门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1.对取水工程(机井)或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3.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备案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线上办理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苑路7号)
010-63397070
工作日,9:00-17:00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8:30-12:30(需预约,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1.申请主体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申报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点击“工程建设-水务(验收)一件事”立即办理;
2.阅读用户须知;
3.填报申请信息;
4.完成线上申请;
5.查询办件进度及办理结果。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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