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丰台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暂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0-05-13 17:13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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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精准帮扶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在《丰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丰政办发〔2020〕4号)基础上,研究出台了《丰台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暂行)》。

政策有效期是什么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本政策

除相应条款已规定的或经各相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外,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应在丰台区注册纳税纳统,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且近3年在财政、市场监管、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补贴支持资金。中小微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企业通过本政策可以获得哪些资金支持

1.基金支持。设立“丰台区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专项扶持基金”。依托“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支持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前沿科技研究和重点专题研究。

2.金融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取信贷便利性。建立续贷窗口,为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服务。发挥本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作用,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3.创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中关村丰台园范围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研发费用补助。

五、企业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获得房租减免?

1.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丰台区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内区属直管公房、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按一定标准给予2020年3月和4月房租减免方面的支持。

2.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商务楼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文化产业园等各类载体,以及区域综合贡献突出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按2020年4月减免金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本政策在促消费保民生方面提出了哪些支持措施?

1.促进汽车消费。对2020年6月底前在丰台区4S店购买乘用车的消费者给予限量购车补贴,共计1000万元,兑完即止。

2扶持便民网点发展。设立规模2000万元的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补助专项资金。

3.扶持文旅产业发展。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住宿业企业、景区类企业、演出类企业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

4.扶持实体书店影院发展。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实体书店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书城,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电影院,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

、外贸企业可以获得哪些支持?

引导外贸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扩大线上交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使跨境贸易便利化各项措施有效落地。积极培育信用认证外贸企业,提高企业通关效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

八、本政策在援企稳岗方面提供哪些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组织职工参加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给予每人500-3000元的以训稳岗补贴,并对开展培训的职工按照每人154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含缓缴)根据岗位需求组织职工参加符合规定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每人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40课时(1800分钟),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


政策文件链接:

(失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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