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丰司(罚听)公〔2021〕001号
本机关定于2021年9月22日9时30分,在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5号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三层会议室 公开举行 刘某某涉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听证会。
特此公告。
听证注意事项:
1.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旁听人员应按时入场;
6.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往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7.场地有限,申请旁听人员需于2021年9月21日前电话报名(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旁听人员限定为不超过5人),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请旁听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1年9月22日9时20分前,到本局三楼办理旁听手续,提前出示健康码,配合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9时30分以后不允许入场)。
联 系 人:周歆
联系电话:010-6382824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5号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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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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