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第二十批次关于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3-05-25 15:35    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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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第二十批次

关于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

按照区委、区政府2022年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的工作部署,经各街镇分类区级相关部门认定审核以及区级联席会议审议,本批次丰台区拟公示持续治理类图斑173个,占地面积19741.75平方米,建筑面积25981.16平方米其中:

公共服务用房62个、建筑面积3770.55平方米,包括殡葬用房2个,建筑面积89.97平方米;村委会管理服务用房30个,建筑面积1637.01平方米;公办和民办教育机构2个,建筑面积101.49平方米;公共厕所9个,建筑面积470.33平方米;公益性河湖管理用房2个,建筑面积75.46平方米;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用房4个,建筑面积145.09平方米;社会福利用房10个,建筑面积890.05平方米;体育设施用房2个,建筑面积264.16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1个,建筑面积51.2平方米;宗教用房1处,建筑面积45.79平方米。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75个、建筑面积18836.87平方米。包括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75个、建筑面积18836.87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类14个、建筑面积1956.77平方米。包括各级行政、立法、司法、安全等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14个、建筑面积1956.77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类22个、建筑面积1416.97平方米,包括电力用房3个,建筑面积227.48平方米;供水用房9个,建筑面积285.99平方米;环卫用房1个,建筑面积305.67平方米;垃圾处理用房1个,建筑面积33.11平方米;排水用房3个,建筑面积380.49平方米;燃气用房2个,建筑面积82.38平方米;通信用房3个,建筑面积101.85平方米。(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525-2023431),公示时间内,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采取电话方式反映,受理人:刘伯寅。受理电话:63565332。接受理电话时间为:公示期内的每天上午9点-12点,下午1330-1730

附件:丰台区第二十批持续治理类图斑公示项目明细表

丰台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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