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单位: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制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要求,全市即将开展2024年度《法人单位经营情况》(丁表)的调查工作(即准规模单位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24年上半年(截至6月底)“按属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额本年累计”税额较大的纳税单位。(具体以接到统计局短信或者调查员电话通知为准)
二、调查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三、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2024年1-6月和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
四、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采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企业通过扫描本通知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开始填报数据。
请各调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法人单位经营情况》各项统计指标,对于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以及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单位,区统计局将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我们将对贵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保密。
公示统计调查人员、电话如下:
刘 萍 6362 9695 刘春雨 6362 9524
吴孟琼 6362 9680 陈 丽 6362 9623
孙三稳 5360 2731 朱婉君 5360 2723
熊文君 5360 2967 商婷亭 5360 2531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即可开始填报数据:
二维码:
链接:https://f.wps.cn/g/XuecjTDm/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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