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政策宣贯和督促指导,提升辖区内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水平,我局公开征集专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事项
(一)服务机构配合我局在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黄、橙、红)、重大活动保障等期间,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制造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方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二)服务机构配合我局开展我区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宣传督促指导工作;设计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用品;组织制造业企业开展政策宣贯等;
(三)服务机构配合完成市、区交办我局的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污染防控的工作。
二、服务机构应具备的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
(三)具备相关检查服务能力、工作基础及专业团队;
(四)开展过相同或类似的服务工作,具有此类工作经验。
三、具体工作要求
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中规定的时间为准),并将相关材料汇总存档。
四、申报流程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3.承办过相关服务项目的介绍;
4.空气重污染预警及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方案。
(二)项目申报
请有意向的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文体路2号院丰台区政府3号楼212室,邮编100071),并请在信函右上角及邮件主题处注明“工业预警服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xjlsfzk@mail.bjft.gov.cn,申报截止时间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服务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检查材料归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
(三)服务机构不得将我局委托的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四)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法制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景珊
联系电话:83897572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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